根据江苏省旅游局《关于开展〈旅行社条例〉贯彻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》精神,11月19日,市旅游局刘和平副局长带领质量管理处相关人员到江阴市检查指导。江阴市园林旅游管理局李俊泉副局长、质量管理科有关人员参加了汇报会。检查组一行,马不停蹄的检查了江阴邮政储蓄银行(以下简称江阴邮储)、江阴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江阴中旅)、江阴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江阴青旅)等单位。
在听取江阴市园林旅游管理局汇报后,刘和平副局长对江阴市旅游工作给予了肯定。刘和平副局长说,旅游工作包括方方面面,既要搞市场宣传,还要抓好旅游星级饭店、旅行社的管理,同时还要抓好安全工作,头绪很多,工作很杂。他语重心长地说,旅游行政管理一定要承当起管理责任,管理不到位,旅游企业就会出现这样那样的违法违规问题。要经常与旅游企业沟通,搞好政策法规的宣传,把有关要求和他们说清楚,还要搞好督促检查;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搞好分工,明确职责,这是管理的基础工作。要对上级下发的通知领会好、消化好,把该做的工作做好。李俊泉副局长表示,一定尽快召开会议,抓紧落实。最后,刘和平副局长还逐一询问了江阴市旅行社委托招徕业务开展、服务网点备案、质量保证金交存及旅行社参加统保等情况。
“我们对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实行专门帐户管理,对旅行社实行专项服务,对质量保证金的存取严格执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。”江阴邮储领导向检查组一行汇报说。刘和平副局长对他们的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表示赞赏。他说,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是用来处理旅行社突发事件的,你们的管理方法很好,服务工作也做的不错。希望你们还是要加强对旅行社的沟通,不断推出新产品,更好的为旅行社服务。检查组人员查看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台帐,对各旅行社交存质量保证金数额进行了核对。
检查组一行到江阴中旅、江阴青旅,在听取汇报后,对旅行社委托招徕业务、服务网点设立、统保政策等进行了详细宣讲,并对旅行社台帐、旅游合同、一团一档、用车协议等进行了逐项检查。检查组对江阴中旅贯彻实施《旅行社条例》给予了高度评价,要求旅游局质量管理处做好宣传推广。据悉,去年国家《旅行社条例》颁布后,江阴中旅及时订购了100本《旅行社条例》和10本《〈旅行社条例〉释义》,还请旅行社法律顾问对《旅行社条例》进行逐项讲解,确保旅行社人人学习《旅行社条例》、人人掌握《旅行社条例》、人人应用《旅行社条例》。
检查组每到一处,当听到好的做法都给予表扬鼓励,看到存在的问题,耐心细致的做好帮扶,提出解决的对策,对他们提出的问题,不厌其烦的做好解释。